低于-20 ℃的環(huán)境溫度可能對設備的防爆型式造成影響,宜在設備評定和試驗時予以考慮。
對于本質安全型設備,在低溫下,本質安全設備中使用的元件,如安全柵,以及具有動態(tài)本質安全元件的限制火花時限電源性能特性會發(fā)生變化。選擇元件時宜考慮這些變化,并宜按照GB/T 3836.4—2021《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4部分:由本質安全型“i”保護的設備》的要求,利用制造商規(guī)定的運行溫度進行評定。該額定值宜考慮影響本質安全性能的半導體元件運行的變化,以提供要求的本質安全功能。
這種系統(tǒng)中使用的具有動態(tài)本質安全元件的電源,其本質安全效能取決于使用場所的環(huán)境溫度。在低溫下,本質安全電源的動態(tài)半導體元件的靈敏度下降,開關時間增加。GB/T 3836.4—2021規(guī)定火花點燃試驗應在最易點燃條件的電路布置中進行。但是,實際上,試驗通常是在實驗室溫度下進行。
因此,涉及低溫的地方,對具有動態(tài)本質安全保護電源的系統(tǒng),需要在應用范圍內的溫度下,包括動態(tài)半導體元件的最低溫度,以及在最高工作溫度時火花試驗裝置連接適宜負載的條件下,測試本質安全性能。
在低于-40 ℃的環(huán)境溫度下提供本安保護的半導體元件,可能需要特殊加熱系統(tǒng)。對于在寒冷的海洋氣候下使用的設備,盡管設備符合GB/T 3836.4—2021的爬電距離和絕緣材料相比漏電起痕指數(shù)(CTI)規(guī)定,可能需要高于IP54的防護等級,以確保防止氯化物可能在印制電路板表面沉積造成起痕。
參考標準:GB/T 3836.33—2021 爆炸性環(huán)境 第33部分:嚴酷工作條件用設備[S]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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